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護理學系所主任(所長)遴選委員會
徵求推薦系所主任(所長)人選啟事
一、 依據「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護理學系所主任(所長)遴選辦法」,公開徵求推薦系所主任(所長)人選,任期自 112 年 8 月 1 日起。
二、 推薦辦法:
(一) 須國內外相關學門教授、副教授三人(含)以上推薦,並附系所主任(所長)願任同意書。
(二) 被推薦人應符合候選人資格。
三、 候選人資格:
被推薦人須符合下列資格:
(一) 具部定副教授(含)以上資格。
(二) 具效期內護理師執照,且有護理臨床或教學經驗。
(三) 有學術成就及具聲望,並有教育理念及領導能力。
(四) 年齡屆至民國 115 年 7 月 31 日能任滿三年者為限。
四、檢附文件:
(一) 推薦書至少 3 份及系所主任(所長)願任同意書 1 份。
(二) 被推薦人履歷表(附相關證件影本)1 份紙本及電子檔。
(三) 被推薦人五年內著作表 1 份紙本及電子檔,及五篇最重要著作全文電子檔。
(四) 被推薦人自傳及就任主任(所長)後之推動系所發展理念及計畫書 1 份紙本及電子檔。
(五) 檢附文件檢核表 1 份紙本及電子檔。
五、收件截止時間:中華民國 112 年 4 月 10 日下午 5 時前送達。
六、收件處:
100233 臺北市仁愛路 1 段 1 號
臺灣大學護理學系所主任(所長)遴選委員會收。
七、聯絡電話:(02)2312-3456 轉 288431 徐意婷小姐
傳真電話:(02)2321-9913
E-mail:hsuyiting@ntu.edu.tw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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